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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小微企业及个体户,“两直”补助发放啦

神秀天台 2022-05-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市“两直”资金直补工作,7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台州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意见》。根据省、市的指导意见和部署要求,我县结合本地实际,将天台县“两直”资金补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补助对象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补助条件

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19年度无纳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省、市指导意见,确定下列行业为特定行业: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请勿自主申报。




不予补助情形

01

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一)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三)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四)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五)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

(六)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七)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八)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

(十)分支机构。


02

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一)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二)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四)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个体工商户;

(五)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六)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七)限额以上服务业个体工商户。




补助金额

1. 2019年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每户1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3万元。

2. 2019年度无纳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每户0.8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2万元。




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1.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3.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4.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5.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20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补助流程

(一)自主申报(7月17日至7月20日)。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天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补助申报”入口,进入“两直”资金补助自主申报页面,7月20日24:00申报通道自动关闭。


(二)名单核查及公示(7月18日至7月24日)。

7月18日至7月21日,将会组织力量对申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核查,如果符合条件的,将会在7月22日至7月24日,将最终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通过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tt.gov.cn/)、天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三)补助申领(7月25日至7月27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请在7月27日前,及时做好“小微通”的账号注册、电子执照申领、银行账户核对等,请注意填写的准确性,因为输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将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四)发放资金(7月28日至7月30日)。

通过国库支付系统与“小微通”平台技术对接,在30日前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自主申报操作手册

第一步:关注“天台市场监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左下角“补助申报”栏目,进入补助申报页面。



第三步:进入补助申报页面,点击“补助自主申报”。



第四步:

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准备营业执照、企业正常使用的对公账户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准备营业执照、本人银行卡和身份证。




第五步:填写补助自主申报环节,提交表格。



01

严格按照各类证件准确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出错可能导致申报不成功。

02

申报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形式费用,严防诈骗!

03

近期,“天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将陆续为大家推出“补助申领”方式、流程、最新政策解读等推文,请大家持续关注。如有疑问,可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咨询办理。


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


内容来源:天台市场监管


       

✄ 编辑:戴慧蜜
✄ 审核:许群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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