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新!台州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定了
台州各地允许燃放吗时间与地点有什么要求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今年春节期间,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以及台州湾新区全部范围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允许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2年1月31日、2月1日、2月15日)燃放。
其他县(市)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临海
温岭
玉环
天台
仙居
三门
违规燃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第四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一百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四)军事设施所在地;(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九)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十)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十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十二)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2022-01-18
2022-01-18
2022-01-17
2022-01-17
2022-01-17
校对:王潇莹
审核:黄元杰 柳祥宝
来源:台州发布综合台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