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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石狮法院获评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石狮法院 2022-03-31



喜 报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通报,石狮法院获评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石狮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01

改革再审审判机制,促进审判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规范再审程序,制定规范庭前准备和庭审环节的制度,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无争议事实庭前认定,提高审判效率。2018年至今,石狮法院受理再审案件55件,审结54件,结案率98.18%,受理案件数和审结案件数均居泉州市基层人民法院前列。

      二是将调解工作贯穿再审审查和审理过程始终,把好立案第一关,将部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审查立案前。2018年至今,石狮法院受理再审审查案件99件,裁定决定再审的案件47件,在审查过程中双方和解撤诉5件,有效减轻再审压力。

      三是出台《关于民商事再审案件审查和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民商事再审案件的审查和审理交由同一合议庭处理,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立审合一”模式,着力解决再审案件审查和审理标准不一、程序空转严重等问题,将至少可以缩短民商事再审案件30%的办案周期。

02

监管全方位零死角,促进审判质量稳步提升

      以重点案件评查、常规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评查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司法不规范行为处理流程的规定》,对评查中发现存在司法不规范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近三年来,石狮法院共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案件评查、专项评查检查活动19次,累计评查案件562件、文书202份,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发出整改通知35份,2018年至2020年,该院一审发改率分别为3.70%、2.59%、2.18%,呈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

03

抓好常规抓实过程,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把控,对于看守所不予羁押的罪犯,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二是流程公示公开,对于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一律在院官网、官微发布公示、征求意见,期满后依法作出执行决定,并及时录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

      三是实时跟踪监督,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作出后及时送达执行机构、检察机关、罪犯等,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及时予以收监执行。     

      2018年至2020年,石狮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共计22件22人,其中,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的13件13人,罪犯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情形的9件9人。


文稿丨林镇中

编辑丨李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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