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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心:所有人都会死,但不是每个人都活过

2015-04-14 傻谬森林 奴隶社会

傻谬在波士顿。他在投稿的邮件里说”我真的很喜欢奴隶社会这个社区,虽然没有每篇都看过,但绝大多数看过的都不让我失望”。我看了他的这篇投稿,觉得能有他的惺惺相惜我们也很幸运。

题记

这次的Key West之旅 (注:Key West是美国佛罗里达州最南端的一个小岛)其实来得很突然,完全是际遇与心血来潮的产物。这是我为数不多真正旅行中的文字,并且这次很不同,既有旅行的喜悦、生命的感悟,又有对逝去旧友的怀念。其中的情绪也因此十分复杂,交织着兴奋、喜悦、顿悟、遗憾甚至略带感伤。也多亏我收敛,不然这篇关乎人生与未来的檄文简直要堕落以至为悼文了。


Key West
没有在同一处或同一人身上见识天堂与地狱的,称不得男人。

1900英里,28小时驾驶,陆续总共8小时睡眠,80加仑汽油,有史以来碰到的最帅牛仔警察开出的一张罚单(可惜没拍照),84首最爱的曲子无数次循环,从晴空万里、乌云密布到狂风暴雨、电闪雷鸣而最终风平浪静之后,终于到达彼岸。

Key West欠我的。

来的时候,朋友D跟我说,“一定要开那条蓝色的水上的开到天上去的路”。我会心笑了,那是当然,否则,何必来这里呢?

最早听到Key West的大名,当然是因为海明威。后来了解更多,知道那里美得不可方物,更加向往不已,觉得彼处是不可错过的美景与对大神海明威的朝圣之地。之后很久,我一直觉得Key West是适合伟大心灵造访的地方,却一直没有机缘拜会,直到今日。

后来的很多年前,一次和仰慕许久而无望的初恋聊天,初恋忽然提到说要和另一半去Key West云云,我那时的心才结结实实地沉下去,知道她的心从此对我就是Permission Denied了。

因为我知道,Key West是怎样一个适合定情或者变心的好地方。把妹子带去Key West如果还搞不定,我猜那一定是基因摊上事——摊上大事了。这样的话,告别Key West以后可以直接去两个地方:要么韩国,要么泰国。

而之所以说也是变心的好地方,是假设如果你胆敢放手你的还没栓牢的另一半独自去Key West的话,在那里上演一场“落地牵”般的一牵定情,听上去似乎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

我当然不会有这问题。像我这样的人,心早坚硬得石化了。美貌只能搞定雄性动物,要想搞定真正的男人,恐怕还不够。

很多年以后探访初恋的豪宅,看到她们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脸上洋溢着满足而幸福的温暖,我的开心也是发自内心的。或者这样说,能把人带到Key West去的,都是好人家。

然而Key West也有狰狞的一面。这趟来的路上,过岛链的两个小时正是夜幕以后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极端时刻。必须承认我自驾车以来,从未见过这样如注的暴雨,砸在雨窗上,视线几乎完全模糊,最厉害时视线不能超出挡雨玻璃,只好开雾灯应急灯靠边停车。这样暴虐的雨夜,我是不敢奢望第二天的好天气的。但是我错了,第二天的天澄澈如明镜湛蓝如宝石。

没有在同一处或同一人身上见识过天堂与地狱的,称不得男人。

遗憾的是,即使是风光如Key West,也没能挽救后来的海明威,也没能挽救我的旧友R。


野人
你最尊重热爱并珍视的人毁了你一生最珍贵重要的东西,你会怎么做?A man can survive, while a boy could not.

昔日的挚友兄弟而今只在世间留下一段墓碑,当你竟只能伫立于他的墓前时,这是一种很奇怪复杂的心情。坦率地讲,我并不怎么悲伤,或者因为早前已经悲伤过了,更多的是遗憾,觉得事情并未结束,也不该这样。然而毕竟却已经这样了。

姑且称R野人吧。这本是我们玩笑的称呼,后来成了他在朋友圈里的固定称谓。

说起来我跟野人相识也近十年了,记得我们认识是在当年去青海旅行的途中,本来我们只是同青海湖南岸一小段旅程,之后我往北绕青海湖一周折返,他则往西前往西藏,没料到就是这短短的同行我们竟然谈得十分投机,从各种兴趣爱好诸如游戏美食到电影书籍甚至是对AV女优的品味都有颇多共鸣,再加上又了解到都是外地到上海念大学后工作,于是更觉得缘分不浅。就这样,两个二逼青年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酒肉朋友。

我们当时住在青海湖边的黑马河旅馆,没水没电,院墙也残破不堪,但是当时的星空却是我所有旅行至今见过最完美繁密的星空。星空之下一片彻底的寂静与黑暗,蓝色丝绸一样的夜空背景上镶嵌着密密麻麻成千上万颗星斗。人在这种时候绝对会忘记自己的存在的。晚上睡觉的时候传来远处凄厉的狼叫声。记得野人大意说“你别以为它们离人很远,有些狼离得很近,没准就在墙根,咬人之前都不会叫的”云云,于是我憋了一晚的尿到第二天清早几乎不能自已。我对这段话印象如此深刻,因为感觉那时那样说话的野人活像是一头藏獒。

野人真的酷爱旅行。很难相信,他年龄比我小好几岁,足迹却远甚于我十倍不止。他几乎游遍了国内的名山大川,小时候就去过地中海沿岸,尤其喜爱意大利希腊西班牙,看过玛雅人的金字塔,观赏过委内瑞拉的天使瀑布和秘鲁的马丘比丘,甚至还去肯尼亚打过猎。

野人小时候家境大概不错,他受过很好的教育,酷爱读书。他爸做生意后来不景气几乎破产,他也因此跟着从原本的富二代成了屌丝。他的家人也许颓丧,他却毫不以为然。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切造就了他桀骜不驯酷爱自由的个性。

野人虽然个性气质俱佳(也许有女生不这样认为),却不算帅,也并不会讨女生们欢心,他讨好女生买的礼物总是起反作用。所以他有时陷入一种泡妞-被甩-旅行-再泡妞的恶性循环。钱也没攒下来,妞也没泡到。虽然我自己也时常旅行,我有时也用什么“旅行穷三代,泡妞毁一生”这样的大道理来劝他,说还不如老老实实工作挣钱修身养性,到时候妹子自然有了。野人总笑我“Naive”。野人的信条里,一个人独自旅行,是最接近活着的证据。和最珍惜的人一道旅行,如果最接近爱的话,那么独自旅行,大概就最接近自由了。

“爱与自由,二者必居其一”,野人一次斩钉截铁地告诉我这句。当时我心想“你丫算是没救了,现在还哪有妹子跟你谈什么爱与自由,都是爱马仕和自由行,好么?”那时,野人心里的藏獒一直都在。

后来终于,有妹子看上野人了。我注意到他好久不去远行了,立马就怀疑丫是不是变节或失贞了,果不其然。他的心上人我见过几次,漂亮能干、心直口快、一望而知是个善良的好姑娘,并且烧得一手好菜,颇能持家。我相信:能收伏野人的姑娘,必然得有好眼光。

大约五年前,野人终于修成正果,抱得美人归。他的婚礼很遗憾没能赶上。再后来我去野人家里去看他们一家的时候,感觉野人变化好大——如果说以前他是一头藏獒,那后来的野人,几乎温顺得像是一只在老婆面前靠卖萌为生的哈士奇了。我当然心里既“鄙夷”又祝福。

不曾和自己内心深处的野兽搏斗并制服之的,称不得男人。我猜那时野人心头的藏獒大概被他制服,或者是沉睡了。

后来,又过了几年,我出国,慢慢和野人联系少了,只知道他过得很不错,不过他们一直没有儿女,也许是想做丁克。再后来得知他也到美国发展,我在东海岸,他在西海岸。我们偶尔聊天叙旧,怀念一下当年一起傻逼的日子。

半年前的某一天,也许就是9.11的时候,野人忽然不期而至打来一个电话,醉醺醺的感觉,听上去心情很糟,啰里吧嗦半天却不知所云。我有点奇怪,追问他又不肯说什么。最后他问了我一个问题:“如果你生命中最尊重热爱并珍视的人毁了你一生最珍贵重要的东西,你会怎么做?”

哎呀我去,就算我是个文艺青年或二逼青年兼死党,你也不能拿这种高深高冷的问题来吓唬我吧?我有种被祥林嫂追问世上到底有无天堂地狱的惶恐。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会被问到这种问题,听到几乎茫然了。这题目太要命,我自然不敢胡乱开药,事实上我也没有。于是我只能没边没际敷衍般地劝慰了一通(这是我犯的大错),劝他千万别想不开,大体说都是大老爷们的,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大不了重来继续啰等等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屁话。是啊,那时我的确也毫无头绪,怎么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野人对我的敷衍很生气,这是头一次他几乎对我动怒,也是唯一一次,最后一次。我问他究竟发生什么事,他死活不肯吐露。后来我觉得实在劝不了他什么,于是建议他索性出门旅行散心,好好冷静下来想一想。

我给他建议了Key West。我一直以为,大自然赐予男人一种天赋,天塌下来,看看大海和星空,也是云淡风轻,春暖花开,而Key West是治愈系的大神之地。野人虽然生我的气,却听从了我的建议。他从加州的San Diego出发,一路驱车到Key West。我曾建议他坐飞机,但他执意要自驾。到达Key West之后,他发了微信朋友圈上的最后一条讯息:“God, she broke the chain!”配图是一张保险箱上的锁链被打断的照片。

我太简单了,完全低估了他所遭受的打击。此后再无他的消息。我有点担心他情绪波动太厉害会出事,但从此他的手机关机。再后来,我从他家人口中无限悲伤地得知,他在从Key West返回San Diego之后,便了结了自己的一生。一切,已经无法弥补了。


反省

我不知道如果我没有建议Key West,结果会不会不同。无论怎样,这点内疚驱使我开始仔细严肃地思考野人提出的问题,也使得我做出了一定要去Key West走走的决定。

我仍然不知道野人身上生前究竟发生过什么,只能大致揣摩。

野人是我所有朋友中我最尊重、最棒、最特别的其中之一。他始终忠于自己的信条,爱与自由,并为之践行,至死不渝。仅凭此一点,便足以赢得我的全部尊重。

我不觉得他的逝去仅仅是因为软弱,这对他不公平。这么类比也许不恰当,但我不能嘲笑他软弱,就好像说我们不能苛责老舍或王国维们软弱一样。我知道他有一颗勇敢的心。野人大约觉得留在世上太孤单了,他太看重他珍视的东西了。他那颗自由而勇敢的心不允许他将自己的生命降级为只是喘气和繁衍的地步。他太骄傲,看得上的人太少,我算是极少数他信得过的朋友。他的最珍贵的信念崩塌后无法重建或不想重建,他于是选择陪它们殉葬。比起苟活的我们,这勇气要大得多。

有一部我非常喜爱的好莱坞片子《Legends of the fall》(大陆译作《燃情岁月》,台湾译作《秋日传奇》)。我有时觉得野人也许像是片中Tristan和Samuel的合体,但是像Samuel多一点。他像是那个要去拿国王头盔回来的Samuel一样天真。Samuel failed, so did he. Ludlow上校评价自己的儿子Samuel时说,“他是我们之中最棒的”。虽然Samuel像风一样逝去,但却是带着自己始终忠于的全部理想、信念、勇气和那颗勇敢的心一起逝去的。

Samuel is a boy, Tristan is a man. 这是他们在片中的最大区别。Boy和Man是不一样的。A boy only does what he loves to do, while a man does what he needs to do as well. This is why a boy cannot survive this world unless he becomes a man.

男孩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但一个真正的男人,还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所以这世界男孩并不能生存,除非他成长为真正的男人。

我有时会想起高晓松说过的一段话,大意是这样:每个人只有一次生活的机会。有很多事我们都无法选择,譬如父母、亲人。但是自由地爱一个人,自由地做自己发自内心喜欢做的事,却是我们真正可以选择的事情。如果连这个我们都选择放弃的话,那我们还要这样的生命干什么呢?

我想野人是彻底了解这些的。但他也许不了解的是,最珍贵的东西,如果不守护或守护得不好,是会消失的。

说到底,我们其实不是真正爱上某个人,而只是爱某种纯粹美好的东西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将一样理想或信念系之于某个人,这大概是一个男人所能犯的最愚蠢的错误之一。

把一样东西寄养在别人那里是不负责任的,别人没有义务替你看管。爱一样东西就紧紧抓住,永不言弃,用自己的勇气与铁腕去坚持,承诺才不至成为笑柄。

如果现在让我来回答野人的问题,你最尊重热爱并珍视的人毁了你一生最珍贵重要的东西,你会怎么做?

我觉得我会这样回答:在心中为那些曾经珍爱而今消逝的东西建一座宏伟的墓碑,之后挺身继续前行,做你原本该做的事。
遗憾的是,野人不能再听见。

心中有梦想、信念,有最珍爱的东西并为之奋斗,这只是boy,还不算男人。

等到有一天所有这一切全部玉碎,还能重建的,才算。

心中只有玫瑰的,算不得男人。

心中没有墓碑的,算不得男人。

光有墓碑还不够,墓碑之上洒满阳光的,才算。

Key West的水,海明威的云,What do you say?


结语

做过的事终将湮没无闻,将行的路从来无人过问。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
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已过的世代,无人纪念;
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纪念。

兄弟,走好!


题图:来自网络。插图来自作者。


后记 (一诺):给这篇的文章写后记挺多余的。1996年华章一个人在中国西北和西藏转悠了几个月 (我们家一直有华章96年在纳木错拍的一头白色牦牛的照片)。我在2000年夏天和几个朋友在青海西藏转了近一个月。想想当时旅行为什么,无外乎爱与自由。自由是一样的,只不过那时候的华章爱的不是我,我爱的也不是华章 :-)。

“星空之下一片彻底的寂静与黑暗,蓝色丝绸一样的夜空背景上镶嵌着密密麻麻成千上万颗星斗。” 我们在西藏的时候有一夜汽车坏掉,困在深夜的莽原上,听到的是狼叫,看到也是这样的夜空和星斗,永生难忘。

旅行里认识的朋友,认识的自己,是最大的价值吧。我们那时候驴友是在清华BBS上征集的,其中最接近“野人”的是一个叫“牦牛”的,留着牦牛一样的长长的黑发和胡子。不过从那之后再也没了联系。牦牛如果你能看到这篇文章,别忘了在后台给我们留个言。还有一个是我们在火车上“捡”的朋友,瘦瘦的画家,给老婆写了遗嘱带了一个小包和2万块钱出来。后来他去了川藏线,也再没了音信,但他的样子我一直记得。其他朋友都有世俗上的正常和成功的生活,后来都在微信上,每天也是柴米油盐的朋友圈。不过那一段记忆,肯定都在大家心里,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了。虽然不说,但成长,如果你认真去对待,都是刻骨铭心的。用傻谬和我的一句对话作结尾吧:“每个人都有不易和了不起的地方,各有各的温暖和苍凉,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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