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马超主持召开督察工作研讨交流会

为进一步提升督察效能、推动工作落实,6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超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研讨交流会,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省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梳理总结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督察一处、二处、三处全体同志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省主要领导有关督察工作批示指示精神,与会代表分析总结了此次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经历和思考,并就如何提高督察能力本领、加强督察统筹协调、持续推进督察整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马超指出

从当前我省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来看,仍需进一步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压实企业排污主体责任、提升督察业务水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生态环保督察是一项政治性非常强的工作,督察人员要善于发现问题、精准发现问题,注意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素质能力,提升督察工作水平。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充分运用联片包干、“精准画像”的工作方式,掌握各县市区的重难点问题,把握行业和地区特点,靶向发力,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督察人员要培养规矩意识和专业精神,内部加强与各业务处室和技术支撑单位的横向协调,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外部强化和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生态环境领域有重点任务的单位沟通联动,形成合力。四是要坚持督帮结合。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科学精准指导地方解决问题,在体现督察力度的同时更要体现帮扶温度。五是要严守廉洁底线。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将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督察政治生态。

来源丨厅督察办

编辑丨周吉发

校对丨曹志远

审核丨文   萍

往期推荐

○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数量总体下降,但仍呈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 基层环境应急能力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升?○ 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公路环评导则○ 首个红色预警!四问南方强降水天气

感谢您阅读到这里

点击右下角“在看

让更多人看到这篇文章吧~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湖南生态环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