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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的“同意”在实践中长什么样

洪延青 网安寻路人 2020-02-27

8月3日,爱尔兰公司PageFair的生态系统部门主任Johnny Ryan博士发表了一篇博客,名为“Here is what GDPR consent dialogues could look like. Will people click yes?” 【请点击文末左下角的“原文链接”访问原文】


:PageFair致力于开发反广告拦截系统,在广告拦截方面的研究经常被《纽约时报》、《金融时报》、《经济学人》等刊物引用。由于其关注互联网广告,因此对于明年即将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有系统性研究。


为什么和大家介绍这篇文章。原因很简单,Ryan博士把GDPR征得同意的要求用图示的形式表现出来了,非常形象。相比于欧盟一些国家的数据保护机构发布的以文字为主的指南(guideline)或行为规范(code of conduct),这样的形式让人一目了然,便于理解。


以下直接上图:



具体来说,征得同意时有以下要求:


1、说明谁在收集数据,以及提供联系方式;

2、说明个人信息的用途,以及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基础(即个人同意,或法律授权,或根据与个人签 订的合同所必需等);

3、说明个人信息将与谁共享;

4、说明个人信息是否会跨境传输;

5、说明个人信息存储的期限,或确定该期限的标准;

6、说明个人信息主体更正个人信息的权利;

7、说明个人信息主体撤回同意的权利;

8、说明个人信息主体向个人信息保护机构投诉的权利;

9、说明个人信息主体选择“不同意”将产生的影响或结果;

10、如涉及系统自动决策(包括数字画像),则说明该自动决策机制的基本逻辑,以及决策结果将对个人信息主体造成何种影响;


这篇博文还提供了两页关于E-privacy Regulation(目前处于草案阶段)中“同意”的图示,再次不在多做解释。


上图根据欧盟委员会提出的E-privacy Regulation的草案文本。


上图根据欧洲议会LIBE委员会对欧盟委员会E-privacy Regulation草案文本的修改意见。


以上三张图,供大家参考。


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报批稿)》也在附录C中提供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选择同意权的方法”的图示,为广大网络运营者符合《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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