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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欧洲可持续和数字化转型:《欧洲新工业战略》解读(DPO社群成员观点)

袁俊 网安寻路人 2020-11-22

编者按:


2020年2月份,欧盟委员会一口气发布了三份重要的数字战略文件:


  • 《塑造欧洲的数字未来》(Shaping Europe’s digital future)

  • 《人工智能白皮书》(White Paper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欧洲数据战略》(European Data Strategy)


DPO社群组织力量全文翻译了上述三份文件,同时撰写了对这三份文件的评论分析文章,详见:


2020年3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包含新版《欧洲工业战略》(A new Industrial Strategy)在内的一系列关于“欧洲绿色和数字化转型”的战略规划,覆盖了传统工业、中小企业以及单一市场等方面。鉴于欧洲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绿色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此次欧盟出台的新工业战略,将全力帮助欧洲工业在气候中立和数字化的双重转型中发挥领导作用,加速提升欧洲竞争力和战略自主权,以应对日益不确定的地缘政治局势和日渐激烈的全球竞争态势。


一、欧洲新工业战略的背景:雄厚的工业基础与不可逆的数字化趋势


欧洲工业在促进欧洲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欧洲工业是许多行业的全球领导者,占欧盟总增加值的20%,为欧盟3500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与此同时,数字化浪潮不断席卷而来,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技术与传统工业不断深度融合。因此,欧洲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亟需决策层启动绿色和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引领企业成功完成数字化和绿色转型。

 

二、欧洲新工业战略的缘起:勾勒一整套欧洲工业战略蓝图


自2019年3月以来,欧洲理事会便不断呼吁制定全面的、长期的、系统的欧盟产业政策战略。采取综合措施,打造更深入、更强大的欧洲数字单一市场。自欧盟委员会新任主席冯德莱恩上任伊始,就在其政策规划中明确了雄心勃勃的数字欧洲工业规划与气候议程变革计划。此后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制定的《2019-2024年战略议程》、《欧洲绿色协议》以及欧盟委员会制定的《塑造未来欧洲数字化战略》,都反映了新一届领导层对规划欧洲工业前景的价值诉求。

 

三、欧洲新工业战略的举措: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建立脱碳联盟


欧洲新工业战略强调三大优先任务:维系欧洲工业的全球竞争力、2050年欧洲实现气候中立(climate-neutral),塑造欧洲的数字化未来。为完成上述目标,提出拟采取一系列重点举措。


第一,制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推进绿色公共采购的立法和指导。行动计划旨在维护技术所有权,拟调整整法律框架以适应绿色和数字转型,促进全球公平竞争,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成果。


第二,审查欧盟竞争规则, 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欧盟将着手对兼并行为进行评估,并对国家援助准则开展适用性检查,确保欧盟竞争规则适应快速变化的、绿色的数字经济浪潮。此外,为确保公平竞争,除了充分利用贸易保护机制外,委员会还将在2020年中期之前发布白皮书,以解决单一市场中因外国补贴所造成的扭曲效应,并解决外国获得欧盟公共采购和欧盟资金途径的问题。


第三,建立工业脱碳联盟,确保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低碳能源。作为推进工业脱碳的重要项目,拟将以清洁氢联盟(Clean Hydrogen Alliance)为核心,辅之以低碳工业联盟(Alliances on Low-Carbon Industries)、工业云平台和原材料联盟(Alliances onIndustrial Clouds and Platforms and raw materials),以期强化欧洲工业脱碳和工业领先的领导地位。例如通过一项关键原材料和药品行动计划,支持战略性数字基础设施和关键技术的发展,确保关键原材料的自主供应,从而加强欧洲工业的战略自主权。同时,欧盟将采取综合措施,投资1000亿资金加速高能耗行业的现代化和脱碳化转型。大力支持可持续和智能交通行业,强化既有碳减排工具的利用效率,确保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充足和持续的低碳能源。

 

四、欧洲新工业战略的主力军:释放中小企业的发展潜能


中小企业(SMEs)在欧洲工业结构中扮演者关键角色。欧洲现有2500万家中小企业,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从事着各种创新活动。他们提供了三分之二的就业岗位,贡献了欧洲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鉴于其对新工业战略的重要影响,欧盟委员会旨在从三方面引领中小型企业成功完成数字化与绿色发展的双重转型。


  1. 促进可持续与数字化转型。由于欧洲境内仅有25%的中小企业从事绿色环保产业的生产与服务,只有17%的中小企业成功完成了数字化转型,远远落后于大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比例。为此,新成立的欧洲创新理事会(EIC)将从明年起提供3亿欧元,以鼓励相关企业进行开展绿色交易的突破性创新。设立专门的可持续发展顾问来升级欧洲企业网络,提高员工技术素养。同时还将通过240家数字创新中心(Digital Innovation Hubs),为中小企业更好地把创新技术整合进产品、服务以及商业模式中提供有效方案。


  2. 减轻企业监管负担。鉴于仅仅60万中小企业将产品出口至欧洲境外,欧洲单一市场内仍存在服务跨境困难;欧洲仅有40%的企业能够按期付款,破产风险仍较大;78%的企业抱怨繁冗的行政手续拖累企业生产。有鉴于此,欧盟将在诸多边境地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统一协调跨境提供服务的规则和程序。


  3. 提供上市融资支持。由于仅有10%的中小企业外部融资来自资本市场,只有11%的中小企业考虑将股权作为融资选项,其中真正实际使用的概率低至1%。因此,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其在欧洲顺利上市,欧盟委员会亦透过“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基金”(SME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Fund),资助企业进行公开融资。

 

五、欧洲新工业战略的基础:庞大的单一市场


欧盟认为单一市场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全球竞争力水平。诚如欧盟单一市场官员所言“欧洲单一市场是欧洲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大大小小的公司提供了就业岗位、经济繁荣和战略自主权。”为了持续解决单一市场面临的既有困境,包括限制性和复杂的国家规则、有限的行政能力、不完善的欧盟规则转换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欧盟今天通过了一项《更好地实施和执行单一市场规则的行动计划》,该计划以会员国与委员会之间的新伙伴关系为基础,以确保单一市场规则得到正确执行和应用。将成立委员会和会员国联合工作组,以加强在执行统一市场规则方面的合作。

 

六、欧洲新工业战略的意图:抢占数字化工业领导地位,实现战略自主权


一是从“传统工业强国”转变为“数字化工业高地”,维护全球工业领导地位。

欧洲一直赖以自豪的就是其坚实的工业基础。但由于欧洲从未形成真正的完整单一市场,未能发挥出自身的规模优势,在数字创新领域逐渐被美国和中国拉大差距。此次一系列欧洲工业战略的出台,旨在顺利推动欧洲工业可持续和数字化的双重转型,保持欧洲的全球竞争力,实现战略自主权。


二是提升全球数字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应对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

欧盟面对全球局部地区持续动荡,发展不稳定因素增多,地缘政治态势复杂的全球大背景下,面对中美高科技产业的强有力竞争,欧盟亟需加快可持续和数字化转型步伐,增强自身竞争力,在一个更加动荡和不可预测的世界中维持世界工业强国地位。


三是强调“绿色“与“数字”相融合,走数字化工业强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绿色可持续与科技赋能是本届欧盟委员会领导层施政的两大着力点。为此,欧盟一方面希望早日达到“碳中立”与“气候中立”目标,另一方面力图释放数字经济迸发的内在价值,使得数字经济规模从2018年的3010亿欧元提升到2025年的8290亿欧元,成功走出数字化工业强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完)




 

数据保护官(DPO)社群主要成员是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线工作者。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内头部的互联网公司、安全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等。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DPO社群成员还放眼全球思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最新动态、进展、趋势。2018年5月,DPO社群举行了第一次线下沙龙。沙龙每月一期,集中讨论不同的议题。目前DPO社群已近300人。关于DPO社群和沙龙更多的情况如下:


DPO社群成果

  1. 印度《2018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全文翻译(中英对照版)(DPO沙龙出品)

  2. 巴西《通用数据保护法》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3. 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编译第一辑(DPO沙龙出品)

  4. 《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框架条例》全文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5. 第29条工作组《对第2016/679号条例(GDPR)下同意的解释指南》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6. 第29条工作组“关于减轻对处理活动进行记录义务的立场文件”(DPO沙龙出品)

  7. 第29条工作组《第2/2017号关于工作中数据处理的意见》(DPO沙龙出品)

  8.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诉Facebook“起诉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9. 第29条工作组《关于自动化个人决策目的和识别分析目的准则》(DPO沙龙出品)

  10. 法国数据保护局发布针对与商业伙伴或数据代理共享数据的指南

  11. 第29条工作组《数据可携权指南》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2.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对Facebook数据收集和融合行为提出严格限制(DPO沙龙出品)

  13.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审查Facebook数据收集融合行为的背景情况(DPO沙龙出品)

  14. EDPB“关于《临床试验条例》与GDPR间相互关系”意见的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5. 第29条工作组关于GDPR《透明度准则的指引》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6. “108号公约”全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7. 美国司法部“云法案”白皮书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18. EDPB关于GDPR中合同必要性指引的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19. 新加坡《防止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中文翻译(DPO沙龙出品)

  20. 英国ICO《广告技术和实时竞价的更新报告》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1. “FTC与Facebook达成和解令的新闻通告”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2. CJEU认定网站和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成为共同数据控制者(DPO沙龙出品)

  23. FTC与Facebook“2019和解令”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4. 英国ICO《数据共享行为守则》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5. “hiQ Labs诉LinkedIn案上诉判决”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26. 法国数据保护监管机构(CNIL)有关cookies和其他追踪方式的指引(全文翻译)

  27. 美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 修正案汇总中译文(DPO沙龙出品)

  28. FTC“首次针对追踪类App提起诉讼”的官方声明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29. ICDPPC关于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竞争维护交叉问题决议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0. 德国关于确定企业GDPR相关罚款数额官方指南的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1. 亚洲十四个国家和地区数据跨境制度报告中译本(DPO社群出品)

  32. 印度《个人数据保护法》(2019年草案)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3. 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关于人脸识别报告的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4. AEPD和EDPS | “哈希函数简介——用于个人数据假名化技术”中译文(DPO社群出品)

  35. 欧盟基本权利局“人脸识别技术”报告中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6. 联合发布 |《2020数字医疗:疫情防控新技术安全应用分析报告》

  37. 技术主权视野下的欧盟数字化转型战略探析(DPO社群出品)

  38. EDPB《车联网个人数据保护指南》全文翻译(DPO社群出品)

  39.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关就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中个人信息问题的意见(DPO社群出品)

  40. 新版《个人信息安全规范》(35273-2020)正式发布


线下沙龙实录见:

  1.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第一期纪实

  2. 第二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3. 第三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4.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网络爬虫的法律规制

  5. 第四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之二:当爬虫遇上法律会有什么风险

  6. 第五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美国联邦隐私立法重要文件讨论

  7. 数据保护官(DPO)沙龙走进燕园系列活动第一期

  8. 第六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2018年隐私条款评审工作

  9. 第八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重点行业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

  10. 第九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修订研讨

  11. 第十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数据融合可给企业赋能,但不能不问西东

  12. 第十一期数据保护官沙龙纪实:企业如何看住自家的数据资产?这里有份权威的安全指南

  13. 第十二期数据保护官纪实:金融数据保护,须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

  14. 第十三期DPO沙龙纪实:厘清《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的重点条款

  15. 第十四期DPO沙龙纪实:梳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流程

  16. 第十五期DPO沙龙纪实:SDK非洪水猛兽,但如果“作恶”乱收集信息,谁来管?

  17. 第十六期DPO沙龙纪实:查询App收集个人信息类型、禁止收集IMEI号是未来监管趋势

  18. 与欧美一流数据保护专家面对面(DPO沙龙特别活动)

  19. 第十七期DPO沙龙纪实:数据统一确权恐难实现 部门立法或是有效途径

  20. 第十八期DPO沙龙纪实: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

  1. 评价GDPR一周年:一些正负面观点

  2.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一):来自Capgemini的报告

  3.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二):来自CIPL的报告

  4.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三):来自IAPP的报告

  5.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四):来自“黑客”的视角

  6. 评估GDPR效果和影响的参考资料(五):来自欧盟成员国的视角


线上沙龙见:

  1. DPO社群对数据堂事件的精彩点评

  2. DPO社群线上讨论第二期:“出售 & 提供” 个人信息之法律与实务对话

  3. 用户授权第三方获取自己在平台的数据,可以吗?不可以吗?(DPO沙龙线上讨论第三期)


DPO社群成员观点

  1.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是否需要个人授权?(DPO社群成员观点)

  2. 企业如何告知与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主体权利(DPO社群成员观点)

  3. GDPR“首张”执行通知盯上AlQ公司的前期后后(DPO社群成员观点)

  4. 隐私条款撰写调研报告(DPO社群成员观点)

  5. 我看到的数据安全(DPO社群成员观点)

  6. 数据爬取的法律风险综述(DPO社群成员观点)

  7. 银行业金融数据出境的监管框架与脉络(DPO社群成员观点)

  8. 解析公安机关《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引(征求意见稿)》(DPO社群成员观点)

  9. 详解GDPR向Google亮剑缘由(DPO社群成员观点)

  10. 从生产安全体系视角看数据安全(DPO社群成员观点)

  11. 从Android Q看安卓系统的授权机制的三次重大演进(DPO社群成员观点)

  12. APP安全认证公告和实施规则解读:治理思路的创新与多样化(DPO社群成员观点)

  13. 从数据融合角度分析CNIL处罚谷歌案(DPO社群成员观点)

  14. 历史和国际比较视角DPO法律制度探源(DPO社群成员观点)

  15. 谷歌数据融合合规之路:从欧盟监管机构调查与处罚来看——上篇(DPO社群成员观点)

  16. 数据保护官岗位角色技术能力分析(DPO社群成员观点)

  17.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中儿童个人信息保护(DPO社群成员观点)

  18. 企业上市过程面临的数据合规问题和相关风险:境内篇(DPO社群成员观点)

  19. 企业上市过程面临的数据合规问题和相关风险:境外篇(DPO社群成员观点)

  20. 数据保护岗位需求与能力发展(DPO社群成员观点)

  21. DPO互助平台对企业数据治理实务的指导(DPO社群成员观点)

  22. 对网络安全负责人岗位的思考(DPO社群成员观点)

  23. 结合良好实践,细说APP自评估指南之一(DPO社群成员观点)

  24.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效力与功能

  25. 结合良好实践,细说APP自评估指南之二(DPO社群成员观点)

  26. 《网络安全法》中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真的那么“另类”吗

  27. 实施已满三月,区块链新规“回头看”(DPO社群成员观点)

  28. 从“布拉格提案”看美国政府的策略

  29. 《欧盟GDPR合规指引》前言:从一个损毁的雕像说起

  30. 对《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几点观察

  31. 使命与界限:近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新规的一些思考(DPO社群成员观点)

  32. 解析《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实体保护规则背后的主要思路

  33. “惟危惟微,允执厥中”:对《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定向推送”部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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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的流程改进建议:DPO社群的现场讨论

  39. GDPR与相关数据保护法律处罚案例调研(DPO社群成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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