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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遇到被告当庭才提交证据的情况怎么办?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白玉闻道 Author 张金捷

张金捷




PREFACE

前 言


你知道吗,律师也会蹲草丛。
比如,有不少担任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会在开庭审理之前静如处子,在法庭规定的被告答辩期和举证期里人间蒸发,一片纸都不提供给法院。
然后在开庭的当时抱出两个整理箱的证据,想要给原告律师一个突然袭击,期待原告律师因为突发情况而犯错。
以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查明条件,或者让自己准备的答辩逻辑能够超出原告代理人从客户处获得的事实陈述,企图以此达到打乱对方阵脚的效果。
当然,这种行为本身不但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为法院所禁止,那么被告律师会怎么应对法院的责罚呢?
他们会找出各种理由,如邮寄地址填写疏忽,或者是在开庭前才接受委托等等。



在扯淡这件事上,我们永远不能小看律师的能力,其中佼佼者甚至会在开庭当天的凌晨装模作样地给法院和对方律师在微法院或者邮箱里发送证据资料,然后声称自己并不是当庭才举证的。
又或者说一个当事人一直没有付钱,所以自己没法作为代理人身份提交证据,被迫在当事人最后一天付钱的时候才提交证据材料的悲情故事。
对此,我只想说,朋友,你努力演戏的样子真的很逗。




言归正传,为什么我们要对当庭举证的这类行为表示不齿。


首先,这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家国天下,这就要求我们在恰饭的时候,还是要想一想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当庭举证,必然使得法庭和对方当事人没有时间提前去阅读和准备对这些证据的质证意见。


必然导致司法系统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对待这个案件,从而增加了司法资源的投入。


例如一个本身特别简单的案件,原被告如果提前交换了证据的话,各方很快就能找到争议焦点。


但是因为当庭举证,一次开庭就可能变成两次三次开庭,不但司法系统在这个案件中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变多了,同时本能够用于审理其他案件的资源也被不当占用了,这是典型的损人行为。



其次,变相增加了案件查明的难度
正当的行为不一定是为了正当的目的,但是不正当的行为大多都是为了不正当的目的。
即使是再无良的律师也不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所以当庭举证,必然是为了搞突然袭击,混淆案件的事实查明。
那么如果法庭本身的时间有限,又或者审理经验不足,就容易出现案件部分错判甚至是全案错判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当事人就只能通过后续的更高审级去纠正这个错误。
而这,对司法系统造成的仍然是更多的工作量。
最后,从善如登,从恶如崩
如果行业内部所有律师都学会了这种手段,都搞突然举证,那么这就不是内卷了,而是整个行业的妖魔化了。
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整体司法程序变得更加漫长和复杂,最终带来的恶果将由整体律师行业、司法体系和全社会承担。
而最兜底的逻辑是,你一个律师,为被告答辩,靠的是判断被告有道理,靠的是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能够说服法庭。
如果靠当庭偷袭举证,这本身就说明你心里没底,并以此诓骗自己的当事人。
小人行险以徼幸,太low了。



当然,作为一个专注于提高律师行业职业技能的公众号,我们在单纯的吐槽之外,还是要教一下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从兵法上来讲,搞证据突袭,就跟两军交战搞偷袭是一个道理。
这边已经安营扎寨,兵士们大多已经歇息,对方突然搞夜间偷袭,一时间喊杀声四起,不知来将何人,又带了多少兵马,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那么这个时候,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什么呢?
如果料敌在先,当然可以将计就计,引得敌方深入营寨,然后一举围杀。
但是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坚守不出,待到天明,敌人找不到破绽,自然无功而返,士气大挫,再择机出营,大破敌军,追杀溃兵数十里。
懂了吧?不懂?那我说人话。



一、拒绝开庭,要求重新安排庭期
被告代理人当庭举证能否要求延期开庭审理,在司法实务中是有争议的,需要因人而异。
毕竟民事诉讼法和绝大多数境内的仲裁机构都没有直接规定这种救济权利。
但是我们必须要向法庭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的请求,其一,是因为需要时间阅读证据、准备质证意见;其二,需要与当事人确认或核对证据,准备反证材料。
以此向法官说明没法继续开庭,申请延期审理。
如果法庭仍决定要开,那就在质证时回复“需庭后与当事人确认” “该份原件真伪性无法判断” “需要在庭后就这个事实做出查证和说明”。
二、当然,毕竟不是所有的当庭举证都是鸡同鸭讲,大部分案件,当庭举证的证据还是可以回应的,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坚持不同意开庭就可能会令法庭觉得过于跋扈而且心虚,所以,百分之九十九被证据突袭的案件仍然会同意继续开庭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件事千万不能忘记。
一是在继续开始庭审程序之前,向法庭申请新的举证期,并且与法庭确认在新的举证期后会有新的开庭安排,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如果不要求这个期限,万一庭上糊糊涂涂把案子审理结束了,就没有机会再提交新的证据了。
因此,在没有得到正式的新的举证期和开庭日期之前,绝对不能同意进行庭审程序——这是底线。


二是要求法庭在采纳对方证据的同时,对对方逾期举证行为给予处罚,或者要求法庭向对方主管部门发函,要求对对方律师不当执业行为进行调查。


你给我制造了麻烦,我当然也要给你制造点麻烦,让你吃点苦头。
但如果你不说,法官通常都会装作看不见,毕竟案件太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为了实现第一和第二点的目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守不出,坚守不出,坚守不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即使是最无良的当庭举证,我相信大多数同行,也能够现场提供一些证据反击,或者对一些事实做出反驳。
但除非非常必要且有把握,一般都不建议这么做,这就跟被夜间偷袭的时候,你觉得这是一小股兵力,完全可以出去组织一波突突了他。
不建议这么做,是因为人家是有心算无心,你怎么知道在这个鱼饵后面,有没有一个带着加特林的整编营等着把你按在地上狠狠摩擦呢?
忍住,守住,等待天亮,这就是一个指挥官最该有的沉稳。
对所有不确定的事情,不做表态,不做认可,要求后续提供证据并当庭说明。
这才是高端玩家和菜鸡的区别,菜鸡只会葫芦娃救爷爷,一个一个送,高端玩家会在高地塔下猥琐守塔,等对面一个失误,团灭他们一波水晶带走。
现在懂了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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