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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点的外卖,不敢吃了

安徽时评 安徽时评
2024-09-07

‍作为一个常点外卖的人,在多次吃到“小作坊”问题外卖、出现腹痛腹泻症状后,笔者曾总结出一些看外卖店铺的“技巧”:是否有门店地址,门店照片是否干净整洁,顾客评价如何。

然而,外卖商家似乎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多家外卖店铺被查出严重的卫生安全问题。记者在店铺标称的地址却找不到该店,原来是租借了该地址的执照。平台上传的明亮整洁的门店照片也是假的。


另外一家餐饮档口,甚至和废品收购站开在一起,空气弥漫着垃圾的异味,厨房结满各种油污,地面满是污水污垢。这里藏身的30多家外卖店铺,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竟然都一模一样!

一位自称某外卖平台区域负责人,甚至主动支招:没有证照可以去美食城租借执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能租借、共用?门店地址和照片竟用假的?我们刚刚下单的,可能是“幽灵外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外卖商家租执照、用假地址,涉嫌违法。对这些公然挑战法律、威胁公众食品卫生安全的行为,外卖平台竟然视若无睹,甚至将之视为“公开的潜规则”。

等待配餐的外卖员 陈彬/摄

外卖平台客服表示,无法告知这种租借执照开店的行为是否符合平台要求。并且,店铺是否能通过审核上线,往往由区域负责人来决定。

匪夷所思,一个店铺能否通过审核,不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而是依照区域负责人的主观判断?区域负责人有开店数量、销售额等KPI要求,为了利益,就可能漠视法律法规,甚至鼓动商家租借执照来应付审核。

令人疑惑的是,这些环境恶劣、卫生堪忧的小作坊店铺,为什么往往平台评分奇高,且会出现在平台推荐榜的前列?是商家刷的好评还是平台设置的?

笔者曾喝到问题奶茶后,在平台写下差评。用另一个账号看,发现差评根本没有显示,仍然是清一色的好评。打电话询问平台客服,得到的回复是已记录上报,请耐心等待。再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对方才支支吾吾地表示可能系统有延时。

好评可以立即显示,差评却需要经历这样的波折,或许是这样的流程,给了商家有恃无恐的底气?

还有一次,吃到问题外卖后向平台投诉,客服回答平台联系不到商家,无法退款,请自行和商家沟通,并表示平台和商家只是合作关系,不需要负责。这种推卸责任踢皮球的态度,或许也能解释为何制作问题外卖的商家层出不穷。

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审核监管责任,甚至放任、变相鼓励违法违规行为,就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将违规商家该关店的关店,该罚款的罚款。

例如,针对央视曝光的“幽灵外卖”乱象,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执法检查,对“望京烧烤”负责人张某某、北京东沙沈新商店(沈某)涉嫌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涉事店铺已停业整顿并在所有外卖平台下架。


这样的执法检查,不能局限于媒体曝光的个案,各地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幽灵外卖”流向市场、依法严惩相关从业者。

同时,加强对平台的审核管理,要求平台把好入门关,落实主体责任来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回应消费者质疑。若平台继续打马虎眼、擦边球,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就必须要有眼里容不下沙子的决心,绝不能让有关负责人逃脱法律的惩罚。

民以食为天。在外卖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当下,不能放任问题外卖、“幽灵外卖”侵蚀我们的健康。

希望有关方面多管齐下、凝聚合力,让我们有最基本的“点外卖安全感”。



撰稿:郁风
编辑:韩小乔 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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