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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安全法治40年:网络安全法治未来展望(上)

//导语

回顾过去。新中国改革开放40年发展历史意义独特而非凡,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性决策,到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波澜壮阔的40年,也是中国网络安全法治创新变革的40年。

展望未来,中国对外开放正打开新局面,也为世界各国带来新机遇。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要加速构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模式,要在着眼世界的视野中和本国实践的根基上确定网络安全治理中国方案,把中国法治体系建设的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最大化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数字化福祉,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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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过去:网络安全法治建设不断完善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把握信息化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历史机遇,围绕如何解决计算机普及应用带来的国家和社会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实现了网络安全法治从无到有、从碎片化到体系化、从应对化到预防化的升级转变,走出了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不乏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法治之路。自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治建设进程加速推进,“数据驱动型”国家创新治理体系全面探索,网络安全立法建设、执法行动和司法实践均取得长足进展,网络共建共治共享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以来,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和经济危机推动国家秩序、国际形势和世界格局不断演变。疫情之下数字经济作用凸显,“逆全球化”、“技术脱钩”、“单边贸易保护主义”等导致的不确定性加剧,网络空间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冲突、风险、机遇和挑战。后疫情时代必须直面国情国力重大考验,不断完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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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未来:网络安全法治强国任重道远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国网络安全法治虽有建树,但网络安全法治强国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综合统筹推进网络安全立法、网络安全执法、网络安全司法、网络安全守法、网络安全法治监督、网络安全法学研究等是应有之义。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建设、监管制度及网络空间国际博弈40多年的演化为展望未来网络安全法治进路提供了参照,并将以不同权重的变量形式投影于未来的动向和趋势中。但显然,仅基于过往和依赖于既有技术、管理、政策的“参数”仍然无法准确预判未来的法治走向,一方面,网络和代码有其自发性,正在不断的创设和重塑规则并实现转化;另一方面,未来也有其能动性,仰赖于法律对网络安全规则的设计和构造。鉴于此,预判法治未来,不仅需要在技术迭代、冗余和试错中研判颠覆性信息技术乃至其他领域、行业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也需要从人类社会命运演进和既有的法律价值体系中寻找渊源。尽管由于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国际博弈的波谲云诡导致中长期的预测和展望非常困难,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规则不断冲击既有的法治理念与治理规则,但中国网络安全法治仍应跳出当下,对未来的立法规划进行预判和预演,以假定和消除某些不确定性,实现“良法善治”的网络安全法治强国愿景。


本文节选自:

黄道丽主编:《中国网络安全法治40年》,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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